痉挛性脑瘫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河南商丘早产儿被医院宣告死亡后复生, [复制链接]

1#

德国哲学家汉斯.约纳斯是海德格尔四大弟子之一。他提出的“责任伦理学”成就了他独创性哲学家的地位。

在医疗责任的讨论中约纳斯以医生与病人之间如何面对死亡的问题为切入点,给出了医疗的两重伦理边界。

一重以生存作为医疗存在的边界,另一重则是以人作为医疗关切的边界。这两重伦理边界更深层的理论依据分别是为了人类生存的责任和为了人本体的责任。

当然,每个案例都鲜活而又纷杂,孰是孰非各由分说。这也是我们为此而探讨的意义。

事件篇

根医院的情况说明显示,年9月16日,产妇丁女士(许先生妻子)医院转医院。

由于患者病情较重,在当晚10点,产科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疑难危重病例集中讨论。

认为患者妊娠25周(+5天)就胎膜早破,保胎希望很小。建议患者尽早终止妊娠、做引产手术。

患者及家属商议后,决定放弃胎儿,不再抢救。在年9月16日23时46分签署了术前的知情同意书。

前面的表述双方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下面的表述。

次日凌晨,引产一男胎,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

值班医生护士根据相关规定将胎儿交于家属。1小时后,产妇家属抱胎儿入院急诊,要求继续抢救,院方随即进行抢救治疗。

但在院方的情况说明中并没有写明双方争议的焦点。许先生的妻子表示:“医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孩子剖出来有可能是活的,如果有可能是活的我肯定不会放弃孩子。”

许先生说,大夫告诉我,剖出来小孩就是死亡的,我说死亡的我也要带回家。

他就让我写一个死亡婴儿自行抱走,等到12点多一点。院方把还有生命迹象的胎儿当作医疗废物用*色垃圾袋交给家属。

家长却发现婴儿还活着,后经诊断确诊为重度脑瘫患儿。(大家会问,为什么19年的纠纷会过了1年才开始通过媒体爆发了呢?因为是终于看到了结局,脑瘫,因为新生儿早期是看不出损伤大小的,需要时间去观察才知道)。

为此商丘市卫健委做出决定,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并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

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卫健委还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探讨篇

虽然商丘市卫健委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但有一点是清晰地。

就是当医院签订《胎盘死胎处理方案》,约定死胎(由家属)自行抱走。结果发现装在*色医用垃圾袋里的胎儿在动。

剖宫产之前胎儿是否是死胎,医院会用胎心监护、听胎心、做超声判断。

剖宫产之前胎儿有没有死亡。这点非常容易知道,看下胎监就知道,甚至医生听听胎心就可以知道胎儿是否还在存活。

作为一台引产手术院方是否引产时采用药物等措施,确保胎儿在母体内就已经死亡也不得而知。

但既然引产出的胎儿有生命迹象。应该与家属沟通,不要讲活不活的问题,而是生存下来会出现的各种状况由家属抉择。

在这方面院方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当然责任大小还需要主管方的认定。)

对于生命力如此顽强的胎儿作为父母再给他一次生的机会,都是不应被指责的。

但是,面对极低的概率面前。这个抉择对于当事父母,特别是孩子真的是明智的吗?

我们都知道越早的胎儿出来越难存活,胎龄在37足周以前出生的活产婴儿称为早产儿,超早产儿是指出生胎龄28周的早产儿。

由于器官发育极不成熟,易出现多种合并症。孕25周的胎儿心肺功能都还没有发育完善,存活可能性是很小的。

在我国28周之前和28周之后有天壤之别,28周之前是胎儿,生下来没有强烈意愿的话是不用治疗的。也就是可以不要胎儿,没有原则问题。

28周后就是婴儿生下来没有特殊原因是不能遗弃的。如果遗弃那就是遗弃罪。在我国大排畸一般安排在24周,如果发现缺陷是可以直接引产的。

26周(+5天)因为各种原因引产,引产出来的胎儿有生命体征但不治疗并不奇怪。因为小孩原因而主动引产的,那就是没打算要小孩。

只有小孩相对正常,必须提前终止妊娠。才考虑要不要救小孩的问题。(这里依然是考虑也可以选择不要)

医疗界有一些超低胎龄的抢救成功的案例,但是那些都是奇迹,请注意奇迹不适用每个人。

年的时候,北京北医三院抢救了一个孕24周的患儿,用时多天,耗费的钱根本没提。

当时的报道提了这样一句。到目前为止,这个小男婴为国内医学报道出生最低胎龄的生命极限,此前还没有这么小的“巴掌婴儿”能够存活的先例。

年的时候,也有媒医院新生儿病房里一个5个多月(24+5周)胎龄的超早产儿历经天艰苦卓绝的生命拉锯战。

终于闯过重重险关,健康出院。同时这个小家伙儿也有幸成为江苏省有报道存活的最低胎龄的超早产儿!

医院有没有能力,抢救成功没有并发症的有多少?

其次还有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费用问题,平均多天的住院时间,可以想象下费用会多少。

也正是面临这种问题,医院都会和家属就这种事情好好的谈的,一个是如果抢救,效果没法保证,二是需要多少时间,多少钱,这个也不知道。

这是小孩相对正常,必须提前终止妊娠的案例。显然河南商丘的这个早产儿条件是不具备的。

由于孕25周的胎儿心肺功能都还没有发育完善,易出现多种合并症。是可以预见的。一年后确诊深度脑瘫(当然是否因为胎儿在塑料袋缺氧导致,或是在发现胎儿有心跳时未能与家属沟通积极抢救造成的,还需主管部门给出答案。

总之,孩子的未来是没有生活质量的。如果把选择权还给孩子,他会怎么选?

人类的生老病死如同四季轮回以后,又重新站在春天的门口。只是趋行在黑夜的深巷中,我们的心声才是唯一的灯光。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