痉挛性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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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三院持续开展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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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1日,值此第3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实现四肢残疾、身体畸形儿童的“尽早救助”和“应救尽救”,山东省立三院作为全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定点医疗机构,在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导下,由山东省立三院骨外科、集团工医院,在淄博市沂源县开展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现场筛查评估工作。

据了解,由于肢体残疾儿童中患脑瘫疾病的比重较高,而往往此类疾病治疗难度大、费用高,很多肢体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得到及时治疗,从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根据《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山东省立三院对经评估需矫治手术的具有山东省户籍的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零押金住院”即完全免费的肢残矫治救助手术,特别是脑瘫及小儿麻痹后遗症的四肢功能重建、外伤所致的四肢畸形、先天性四肢畸形、脊柱侧弯、髋关节发育不良、小儿骨折、臀肌挛缩症的手术矫正。

在此次现场筛查过程中,山东省立三院骨外科主任林永杰、脊柱脊髓外科主任医师张云昌对残疾儿童及监护人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诊断和信息登记,仔细对患儿进行身体检查,耐心向患儿监护人讲解患儿病情和手术治疗知识,鼓励监护人让孩子们尽早、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通过手术帮助肢体残疾儿童改善功能状况,尽早回归学校和社会。

肢体矫形手术作为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帮助残疾儿童改善肢体功能状况,还能助力残疾儿童更好的融入社会,实现美好生活的梦想。下一步,山东省立三院骨外科将组织专家队伍,深入各县市区对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医学筛查,进一步做好全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工作,确保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救助,给予该群体更多的关爱和帮扶。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

*策解读

1.救助对象

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年龄18周岁以下,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专家评估有手术适应指征,监护人有手术意愿的肢体残疾儿童。

2.救助范围和补助标准

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

3.救助流程

(1)医院、专家组医学评估;

(2)网上申请、上传材料(肢残儿童监护人或医院代办);

(3)项目办审核;

(4)实施救助,医院门诊、住院治疗。

4.申请材料

(1)肢体残疾儿童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肢体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必须包括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及儿童常住人口登记卡;

(3)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医学影像检查或者体现病情的辅助检查照片;

(6)《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医院专家评估意见表》;

(7)如超支填写并上传《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超支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申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并不是所有肢体残疾儿童都适合矫治手术,能否实施救助根据评估意见确定;

(3)以整形美容为目的的矫治手术不纳入项目救助范围;

(4)属于异地住院,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应先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5)肢体残疾儿童已购买商业保险或享受其他救助的,应在申请救助时如实告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咨询电话

-徐老师

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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