痉挛性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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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脑瘫,妻子不愿放弃,丈夫不愿离婚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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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婚姻之中,夫妻感情的破裂,不是因为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只是因为生活所迫,他们再也经不起生活的风浪。

下面这份离婚纠纷案例,或许彼此都有着各自的问题,但书写君不希望他们离婚,生活的苦痛必然是对人的摧残,但或许只要能够坚持下来,一切就会变得更好。

生活所迫,致使夫妻感情破裂

原告:女,年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

被告:男,年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女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男方)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2.婚生子1由被告(男方)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婚生子2由原告(女方)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男方)承担。

原告(女方)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年腊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即各自外出务工,后因原告父母催婚,双方于××××年××月××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年××月××日生育大儿子,××××年××月××日生育小儿子。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被告(男方)脾气暴躁,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只要双方一吵架,被告就要到原告娘家无理取闹,动手殴打原告和孩子也是家常便饭。

被告(男方)还经常威胁原告(女方),说要把原告及其父母都杀了,把小孩扔了。

年小儿子检查出脑瘫,被告(男方)不愿意出钱给孩子治病,从小儿子出生后被告就没有照顾过原告和孩子,年之后被告也没寄过钱给原告和孩子,原告一个人既要带小孩又要上班挣钱。

双方平时也不沟通,久而久之原、被告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早已完全破裂。

被告(男方)口头辩称:

原告(女方)诉状所述不属实。长子不是原告生的,是原告母亲介绍我们抱养别人的孩子,次子出生时就检查出脑瘫,在xx住院7天花了2万多元钱,原告本人也在其中住院,之后次子又在xx医院住院3年。

孩子第一次住院我就给了原告(女方)4万元,当时钱不够还向她妹妹那里借了5千元,我回来后就还了。第二年正月我又给了原告2万元,之后都是几千几千元的给原告,当时原告并没有上班,钱都是我出的。

原告(女方)诉状中说我要将孩子扔了,我没有那个意思,因为小儿子是脑瘫,医院问了,他这个病几千万元都不一定能治好,所以我跟原告商量想把孩子送给家庭条件好的人家。

我没说过要把原告和她父母都杀掉之类的话。

年之后我不是没给过原告(女方)钱,只是给得少一点,因为原告自己在家也在上班挣钱,小儿子还有残疾补贴和低保。我一直都给原告说如果她没钱了随时问我要。

总之,我不同意离婚,以前我对原告是有些不够关心,但是我可以改变。我虽然平时跟原告在一起的时间少,但是我对原告还是有感情的,我在外面打工主要也是为了挣钱养家。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如下:

原、被告于年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收养了一个男孩,××××年××月××日双方生育一子。

年次子被确诊患有脑瘫,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现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诉请如前所述。

法院认为: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应当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在婚姻生活中,因琐事产生矛盾在所难免,双方均应理性对待,若因此就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草率离婚,不利于家庭和睦、孩子健康成长。

本案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双方聚少离多,夫妻之间沟通交流不畅造成的,对夫妻感情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尚未达成完全破裂的程度。

且双方的长子尚未成年,次子患有脑瘫,均需要原、被告共同关心和关爱。

法院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原、被告双方能够加强交流和沟通,被告应多体谅原告独自在家操持家务,抚养、照顾两个孩子的辛苦;原告也应体谅被告在外挣钱养家的不易,共同面对家庭困难、承担家庭责任,尽力维护家庭完整。

且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原告诉称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但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女方)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女方)负担。

书写君的情感解读

案例中的夫妻,两个人最主要的矛盾点在哪里呢?

对于这一点,法院给出的判词还是比较准确的,“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双方聚少离多,夫妻之间沟通交流不畅造成的,对夫妻感情确实有一定的影响。”

其实,更进一步讲,造成这对夫妻聚少离多的原因,还是被生活所迫。脑瘫的孩子,作为母亲不愿放弃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而男方被生活所榨干,这份苦痛也需要疏导。

其实大家如果认真看了男方的陈述,至少还是能够感受到,这个男人还不至于没有底线。

另一方面,男方不愿意离婚,那就必须要学会坚持,因为生活往往都不会让一个人在轻松又快乐,这其中只能靠自己来疏导。

法院判词中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双方能够加强交流和沟通,被告应多体谅原告独自在家操持家务,抚养、照顾两个孩子的辛苦;原告也应体谅被告在外挣钱养家的不易,共同面对家庭困难、承担家庭责任,尽力维护家庭完整。”

而想要维护这个家庭,只能是依靠双方共同面对家庭困难、承担家庭责任,尽力维护家庭完整。

风雨之后不一定有彩虹,可是不坚持到最后,谁又能知道呢?特别是现在的情况是,妻子不会放弃孩子,丈夫不愿放弃妻子,所以只能选择坚持。

当然,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面对脑瘫的孩子,我们只能给予希望和祝福,但他们是否选择放弃,我们又有多少资格点评呢?

所以啊!在有些婚姻之中,夫妻感情的破裂,不是因为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只是因为生活所迫,他们再也经不起了生活的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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